驱逐令和驱逐令
- Home /
- Service /
- 驱逐令和驱逐令
驱逐令由 移民管理总局 或各省依职权。该命令将通知外国人的法定代表或律师(如果有)。如果外国人没有律师在场,则会在发送的法律通知中告知外国人异议程序和截止日期。外国人或其律师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后七 (7) 天内向行政法院申请反对驱逐令。申请将在十五 (15) 天内完成。法庭对上诉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在提起诉讼期间,或者在司法补救的情况下,在审判结束之前不得将外国人驱逐出境。
但是,没有得到 移民咨询服务 来自专门的 土耳其移民律师 可能会在这个过程中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例如,一些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将被行政拘留,直至命令执行完毕。第 6458 号法律第 57 条列出了将受到行政拘留的外国人如下:
上面列出的外国人被关押在 搬迁中心 六个月内。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那些外国人不应该签署 “自愿回归” 在警察局或遣返中心的文件。签署此类文件会取消对驱逐令提出上诉的权利,因此他们可以在上诉程序完成之前被驱逐出境。因此,对于因驱逐令被带到遣返中心的外国人来说,获得 移民顾问 来自专家 土耳其移民律师 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
Serka Law Office 为其客户提供有关外国人的驱逐令和行政拘留的咨询,并执行异议和提起诉讼的程序。如果您正在伊斯坦布尔寻找移民律师,Serka 律师事务所将很乐意通过其专业律师团队在以下领域为您提供帮助 土耳其移民法。
根据第 6458 号《外国人和国际保护法》第 54 条,下列外国人将被签发驱逐令:
法律规定,仅可基于上述部分驱逐原因将外国人驱逐出境。相应地,具有国际保护身份或申请人身份的外国人,只要符合该保护条件即可;
根据第 6458 号法律第 55 条,下列外国人即使在第 54 条的范围内也不能被驱逐出境:
这些外国人可能会被要求居住在某个地址,并按照要求的形式和时间进行通知。
©2023年, Serka國際律師事務所伊斯坦布爾/土耳其 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