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消费者保护法》(第6502号,Tüketicinin Korunması Hakkında Kanun)适用于一切消费者交易(第2条)。依法条原文,消费者是为非商业或非职业目的行事的自然人或法人,不以国籍为条件(第3条第1款k项),因此在土耳其居住或旅行的外国人与土耳其公民受同等保护。卖方必须是为商业或职业目的行事的人(i项);从普通个人手中购买二手手机,不在第6502号法的范围之内。
商品有瑕疵时的权利
商品在交付时不符合约定的样品或型号,或不具备客观上应有的特性,或不具备其包装、标签、说明书、网页或广告上标明的特性,即为有瑕疵的商品(第8条)。此时由您在四项选择权中择一行使:解除合同并退还价款、按瑕疵比例减价、免费修理、或更换无瑕疵的同类商品;卖方必须按您的选择履行(第11条第1款)。免费修理和更换也可以向生产者或进口商提出,他们与卖方仅就这两项权利承担连带责任(第2款)。
修理或更换的请求,应自提出之日起最迟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售后服务条例》附件所列商品的修理,以该附件规定的最长修理期限为准,手机为二十个工作日(第11条第4款;条例附件第8.1.2项)。交付后六个月内出现的瑕疵,推定在交付时已经存在,由卖方证明商品无瑕疵;但该推定与商品或瑕疵的性质不相符时不适用(第10条第1款)。
维修点说是“使用不当”怎么办
附保修证书(garanti belgesi)销售的商品,故障是否因违反说明书使用而引起,由授权维修点在该商品的最长修理期限内出具报告认定,并须将报告副本交给您(《保修证书条例》第11条第2款)。您可以根据争议金额,向消费者纠纷裁决委员会或消费者法院对该报告提出异议,并申请专家鉴定(第3款)。向主张权利的消费者索要与其请求无关的文件或收取费用,或者系统性地回避处理,以阻止其行使权利,属于攻击性商业行为(《商业广告与不公平商业行为条例》附件B-3项)。
期限与保修
卖方对瑕疵商品的责任,自交付之日起两年时效,即使瑕疵后来才出现;住宅和度假用不动产为五年(第12条第1款)。二手商品买卖中卖方的责任不得少于一年(第2款);瑕疵因重大过错或欺诈而被隐瞒的,完全不适用时效规定(第3款)。附保修证书销售的商品,保修期自交付起至少两年(第56条第2款),商品在修理中耗费的时间计入保修期(《保修证书条例》第6条第3款)。首次出现瑕疵时,您可以直接选择四项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如果您选择了修理,而商品在保修期内再次故障、超过最长修理期限或经报告确认无法修理,可以要求退款、减价或更换,卖方不得拒绝(第56条第3款)。
网购的撤回权
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订立的远程合同,您享有14天内无须说明理由、无须支付违约金的撤回权(cayma hakkı)(第48条第4款)。商品买卖中,期限自您收货之日起算,卖方把商品交给承运人不视为交付给您(《远程合同条例》Mesafeli Sözleşmeler Yönetmeliği,第9条)。卖方未依法告知您该项权利的,您不受14天期限的约束,但该权利无论如何在撤回期届满一年后消灭(第48条第4款)。在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发出撤回通知即可,由您承担证明通知的责任,请保留发送凭证(条例第11条)。您应在通知后14天内退回商品(第13条);卖方应自商品交给其指定的退货承运人之日起14天内,或者您使用其他承运人时自商品到达之日起14天内,一次性并以原支付方式退还其收取的全部款项,包括运费;通过卖方指定的承运人退货,不得向您收取退货费用(第12条)。平台(aracı hizmet sağlayıcı)代卖方收取价款的,在交付后将价款转给卖方之前,与卖方对退款承担连带责任(法律第48条第6款d项)。
撤回权的主要例外包括:按消费者要求定制的商品、易腐商品、交付后已拆开保护性包装且出于健康卫生原因不宜退回的商品,以及在网上即时履行的服务(条例第15条)。土耳其最高行政法院(Danıştay)于2026年5月6日撤销了另外三项例外(ı、j、k项)。非定制商品,卖方最迟应在三十天内交付,否则您可以解除合同(法律第48条第3款)。
向哪里申请
2026年,争议金额低于186,000土耳其里拉的,由消费者纠纷裁决委员会(Tüketici Hakem Heyeti)管辖,且必须先向其申请(第68条第1款;土耳其贸易部公告,2025年12月23日官方公报第33116号,第3条)。金额为186,000里拉或以上的争议,须先经强制调解(zorunlu arabuluculuk),这是起诉的前提条件,然后才能向消费者法院(Tüketici Mahkemesi)起诉(第73/A条)。
向委员会的申请可以本人或通过律师,以当面递交、邮寄或经e-Devlet门户在线方式提出;外国人填写护照号码或外国人身份号码,以外币计的金额按申请日土耳其中央银行汇率折算为里拉(《消费者纠纷裁决委员会条例》第11条)。委员会在六个月内作出决定,最多可延长三个月(第21条)。委员会的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像法院判决一样执行;任何一方可在送达后两周内向消费者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就异议作出的裁判为终局;对您有利的决定在异议中被撤销的,将按收费标准判由您承担对方律师费,但撤销的原因是存在却未提交给委员会的文件的除外(法律第70条)。委员会不收申请费,也不判决律师费。消费者在消费者法院提起的诉讼免交诉讼规费(harç)(第73条第2款),但原告起诉时须预交费用,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第6100号《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326条)。
外国买家与外国卖方
在土耳其居住的外国人向土耳其境内的卖方购物,与土耳其消费者走同样的途径;可通过邮寄、在线或律师提出申请,无须亲自到场。合同具有涉外因素的,依消费者的选择,由消费者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或者对方营业地、住所地或惯常居所地的土耳其法院管辖(第5718号《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第45条第1款)。在国外出具的文件,通常需要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领事认证,并附经土耳其公证人认证的土耳其语译文。
本所创办人 Av. Serkan KARA 现任土耳其消费者问题协会(TÜSODER)副主席(协会理事会页面)。英文版:Consumer Rights in Turkey。
本文为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来源:第6502号法及其条例、2026年金额限度公告,mevzuat.gov.tr上的官方合并文本,2026年10月17日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