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审阅:2026年10月31日,审阅人 Av. Serkan KARA 律师
通过投资基金份额取得土耳其国籍,是指投资人把不少于 500,000 美元或等值外币售予一家在土耳其经营的银行(结汇),由该银行转售予土耳其中央银行,再用所得里拉买入不动产投资基金(gayrimenkul yatırım fonu,GYF)或创业投资基金(girişim sermayesi yatırım fonu,GSYF)的基金份额,并至少持有三年(《土耳其国籍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2款(e)项及第10款;法律依据为《土耳其国籍法》(第5901号)第12条第1款(b)项)。认定投资并出具合规证明的是土耳其资本市场委员会(SPK),它依据的是中央登记机构(Merkezi Kayıt Kuruluşu,MKK)对这些份额的记录。有两件事在资金汇出之前就决定了卷宗:这些份额只出售给合格投资者;三年里,中央登记机构每周核查一次持有情况。
Serka Law Firm 代理基金路径的卷宗,从合格投资者文件和基金发行合同一直到领取护照,代理范围见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服务。
这条路径一览
| 事项 | 规则 | 出处 |
|---|---|---|
| 最低金额 | 500,000 美元或等值外币,按认定日中央银行的现钞卖出汇率(efektif satış kuru)或交叉汇率计算 | 条例第20条第2款(e)项、第6款 |
| 外币 | 买入份额之前售予土耳其的银行,再由该银行售予中央银行;份额以所得里拉买入 | 条例第20条第10款;委员会程序(c)(ii) |
| 买入什么 | 不动产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的份额;不动产投资公司(Gayrimenkul Yatırım Ortaklığı,GYO)的股票不在条例所列之内 | 条例第20条第2款(e)项 |
| 谁可以买 | 仅限合格投资者 | 两项基金公报各自的第13条第1款 |
| 持有多久 | 自达到最低金额之日起不间断持有三年 | 条例第20条第2款(e)项;程序(c)(iii) |
| 记录 | 份额冻结在中央登记机构的国籍冻结子账户(Vatandaşlık Blokaj Alt Hesabı) | 程序(a)、(c)(i) |
| 谁来认定、多快 | 资本市场委员会,依据中央登记机构的确认:委员会两个工作日内致函中央登记机构,后者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合规证明在其后两个工作日内出具 | 程序(b)、(d) |
| 收益的税 | 持有超过两年的不动产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预提税率为0% | 第2006/10731号决定第1条第1款(a)项(1)目(ii),经第11107号决定修订 |
只限合格投资者,以及适用于这两类基金的数字
两类基金的份额都只能出售给合格投资者(nitelikli yatırımcı):《不动产投资基金公报》(III-52.3)和《创业投资基金公报》(III-52.4)的第13条第1款都写明“Katılma payları sadece nitelikli yatırımcılara satılabilir”,出售份额的机构必须取得并保存证明这一点的文件(分别为第16条第5款和第16条第9款)。这与中国非公开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结构相似(《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但标准由土耳其规则规定。在土耳其,合格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委员会投资机构规则中的专业客户(profesyonel müşteri),包括应本人申请被接受为专业客户的人(第II-5.2号公报(Tebliğ)第4条第1款(m)项)。对个人来说,起作用的是第III-39.1号公报第32条第1款三项标准中的第二项: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和资本市场工具,超过委员会规定的数额,自2026年10月26日起为 50,000,000 里拉;只满足这一项,即足以成为合格投资者(第32条第3款,以及委员会投资服务指南BB部分)。这与中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普通投资者以书面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做法相近,适用的却是土耳其的门槛,而不是该办法的人民币标准。
2025年12月18日,委员会把这一数字提高到 10,000,000 里拉,并对购买不动产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保留原来的数字(原则决定 i-SPK.37.7,委员会公告(SPK Bülteni)2025/64号)。2026年10月26日,委员会再次把这一数字提高到 50,000,000 里拉,把第32条第1款(a)项的交易量从 5,000,000 里拉提高到 25,000,000 里拉,并自同日起取消上述例外:这类份额的买方也适用合格投资者的一般数额(原则决定 i-SPK.37.10,75/1899号;投资服务指南BB部分及委员会2026年10月26日的新闻公告)。500,000 美元售予中央银行所得的里拉,按中央银行2026年10月30日的美元买入汇率 49.7747 计算,约为 24,887,350 里拉,单靠这笔钱已不再满足该标准:投资人须证明其金融资产合计超过 50,000,000 里拉(包括购买款项),或依第32条第1款应申请被接受为专业客户。依原数额取得该身份的投资人,须向其投资机构证明符合现行条件,否则对这类工具只能下达卖出指令(指南BB部分)。出售份额的机构需要的是投资人的书面申请和显示其当日资产的文件,两者都在汇款之前准备,而不是在买入当天。
冻结由投资人自己决定,解除冻结即终止卷宗
份额到达投资人账户之日,按投资人通过保管份额的投资机构提出的申请,冻结在中央登记机构的国籍冻结子账户中。资本市场委员会的程序明确写明:这一冻结是自愿的(ihtiyari),并不剥夺投资人处分份额的权利;他可以自行解除冻结,出售或转让份额,或者终止国籍程序(程序(c)(i))。解除的后果写在同一程序中:中央登记机构每周核查持有情况,冻结被解除、出售或转让使余额减少,或者份额上出现扣押(haciz)、临时措施(ihtiyati tedbir)、临时扣押(ihtiyati haciz)或其他限制所有权的负担,都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委员会;委员会随即通知移民管理机关(Göç İdaresi Başkanlığı)、人口与国籍事务总局(NVİGM)和投资人(程序(c)(viii))。三年内出现的此类负担,视为未满足三年持有的条件本身(程序(c)(vii)),所以债权人对份额的扣押,与投资人自己选择的出售一样终止卷宗。
有两件事不会终止卷宗。因汇率变动使份额价值低于 500,000 美元,不影响申请,也不影响国籍(程序(c)(iv))。非出于投资人意愿的基金价值或份额数量下降,即现金分配、依基金规则返还份额或基金清算,不视为低于最低金额(程序(c)(v))。2026年10月27日公布的第7596号法律也不及于资本市场委员会2026年9月17日决定清算的基金以外的投资基金:其第1条第2款写明,它不为其他投资基金建立一般或永久的清算与责任制度。
基金自己的文件决定什么
份额依基金发行合同(fon ihraç sözleşmesi)买入,出售方必须在出售之前与投资人签署(两项公报各自的第13条第13款,2024年增补),其作用相当于中国法上的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籍投资人来说,合同中有四项条款比基金过去的收益更重要:
- 份额何时可以赎回。份额按合同条款返还基金;定期设立的基金可以规定只在期限届满时赎回(《不动产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3款;《创业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4款最后一句)。国籍规则的三年与基金自身的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时钟,后者要在买入之前读清楚。
- 份额多久估值一次。每份基金份额的价值(birim pay değeri)至少每年计算并告知一次(两项公报各自的第15条第2款),所以持有的份额不像存款余额那样逐日计价。
- 份额能否转让。份额可以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转让,但合同可以规定转让须经同意,或者完全禁止转让(《不动产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9款、第10款;《创业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6款)。
- 赎回能否延期,以什么价格成交。基金内部章程有此规定的,在无法筹足流动性、而出售组合资产会损害投资人时,发起人(kurucu)可以延期赎回份额,最长不超过一年,并须立即报告资本市场委员会(《不动产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6款;《创业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4款)。份额的出售和赎回可以收取申购赎回费(两项公报各自的第16条第2款),合同还可以规定按不同于份额价值的价格买卖,该价格由发起人在每笔交易前告知(《不动产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14款;《创业投资基金公报》第16条第12款)。
基金持有什么由其公报规定:不动产投资基金总值的至少百分之八十投资于不动产,创业投资基金价值的至少百分之八十投资于创业投资(两项公报各自的第19条第1款(a)项)。
资本市场委员会如何认定这笔投资
委员会2022年12月21日公布的合规证明程序分四步。
- 申请。投资人书面向委员会提交姓名、出生日期、外国人身份号码、地址和联系方式、中央登记机构登记号、所持基金份额,以及显示份额已冻结在国籍冻结子账户中的文件,附护照复印件。由代理人提交的,授权书必须涵盖申请的每一项行为。
- 委员会致函中央登记机构。卷宗齐备后两个工作日内,委员会询问中央登记机构,投资人是否持有所需范围和金额的份额,以确定受益所有人。
- 中央登记机构核查。中央登记机构确认:在向基金买入份额之前,外币已售予土耳其的银行并由其售予中央银行,份额以这次出售所得的里拉买入;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委员会。
- 合规证明。收到中央登记机构的函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委员会出具合规证明,并立即寄给投资人、移民管理机关和人口与国籍事务总局;申请被拒绝的,通知投资人。
委员会的程序把同一笔投资也用作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31条第1款(j)项投资人短期居留许可的依据,并写明依移民政策委员会2017/02号决定,也可作为第43条第2款长期居留许可的依据。人口与国籍事务总局列明投资人须本人办理的四个步骤:领取合规证明、申请短期居留许可、领取居留卡和提交国籍申请。
在土耳其,基金份额的收益要交税吗?
按这条路径的要求持有三年,就不必。在土耳其,投资基金份额的收益依第193号《所得税法》临时第67条以源泉扣缴方式征税,税率见部长会议(Bakanlar Kurulu)第2006/10731号决定的附件;按第11107号总统决定(2026年3月27日官方公报第33206号)改写后的规定,持有超过两年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不动产投资基金份额的收益,预提税率为0%,股票密集型基金(hisse senedi yoğun fon)的收益同样为0%,其他基金份额的收益为17.5%。收入管理局2026年关于临时第67条的指南写明,这两类基金的0%税率自2021年9月3日第4454号总统决定起即已适用,这类收入无需申报。0%所指的两类基金,正是这条路径允许的两类,而这条路径要求持有三年,比税率要求的两年更长;两年内卖出或赎回的份额不适用0%,而在这条路径上,这样的出售也会终止卷宗。投资人本国是否对收益征税,取决于其税收居民身份,见我们的土耳其投资入籍完整指南中“拿到土耳其护照后会跟着哪些税?”一节。
外币:卖出什么,什么不能撤回
中央银行只买入美元、欧元、英镑和瑞士法郎;以其他外币汇入的,由土耳其银行先兑换成这四种之一再出售(中央银行2022年1月21日实施指令第5条第2款),所以人民币汇款同样可以走这条路径;已经是里拉的资金则没有可供出售的外币。中央银行买入外币后,出售不得放弃或取消(第7条);自2026年10月1日起,中央银行按外币兑换为里拉当日11:00公布的买入汇率买入(指令第3条第1款(b)项)。在这条路径上,里拉不停留在存款中:它用于买入份额,而中央登记机构追溯的正是从出售外币到买入份额的这条链条。资金如何合法离开中国内地,是在土耳其一侧之前的问题,见土耳其投资入籍各路径指南中关于投资款汇出的一节。
基金份额、政府债务工具还是银行存款
三条路径都要求把 500,000 美元售予中央银行并持有三年。银行存款路径的三年持有在一笔里拉余额中;政府债务工具路径的三年持有在办理结汇的同一家银行保管的里拉政府债务工具中;基金路径的三年持有在基金份额中,其价值随基金所持的不动产或企业变动,至少每年报告一次,退出由基金自己的合同决定,而不是由三年期满决定。希望在已知日期拿回本金的投资人,先读基金的期限。
选定基金之前
基金路径由投资人在资金汇出之前签署的文件决定:被视为合格投资者的书面申请及其资产证明,基金发行合同及其中的期限、赎回规则和转让限制,以及冻结指令。
每份文件我们都在投资人签字前与其逐一核读,向资本市场委员会提交的申请由我们填写,所需的土耳其语译文由我们翻译,再交宣誓翻译审核确认;投资人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并签字,我们无法代办的步骤交给投资人时会说明原因。
本页所依据的文本
- 《土耳其国籍法实施条例》第20条,合并文本
- 土耳其资本市场委员会,基金路径合规证明程序,2022年12月21日
- 《不动产投资基金公报》(III-52.3)和《创业投资基金公报》(III-52.4),合并文本
- 第II-5.2号公报;第III-39.1号公报第31条、第32条;委员会公告2025/64号,2025年12月18日原则决定 i-SPK.37.7
- 土耳其中央银行2022年1月21日实施指令,按2026年10月1日修订;第7596号法律
- 为便于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本页提供关于土耳其法律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阅读本页不产生律师与委托人关系,这种关系只在与 Serka Law Firm 签署委托协议后产生。
如果基金份额不适合您
- 土耳其投资入籍律师服务
- 500,000 美元银行存款路径把同样的里拉在一家银行里以存款形式持有三年。
- 500,000 美元政府债务工具路径把里拉持有在里拉政府债券或租赁凭证中,由办理结汇的银行保管。
- 七条法定路径的并列比较:土耳其投资入籍各路径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