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入境禁令的解除,从法律的两条规定开始:入境禁令最长五年,只有在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移民管理机关(Göç İdaresi Başkanlığı)才可以再延长最多十年(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9条第3款);同一机关可以解除禁令,也可以在保留禁令的同时,允许外国人在一定期间内入境(第9条第6款)。所以等禁令期满只是三条路中的一条,而且往往是最慢的一条。
解除禁令、以附注签证入境或向法院起诉,三条路中哪一条适合您,取决于禁令的理由、禁令背后的驱逐出境或逾期停留卷宗以及送达记录。
依据:第6458号法合并文本,载于土耳其官方法规库(mevzuat.gov.tr);中国法的对照条文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未注明法律名称的条文,均为第6458号法的条文。
谁作出土耳其入境禁令,依据什么理由?
第9条规定了两种情形。移民管理机关可以在必要时征求有关公共机构的意见后,禁止因公共秩序、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原因不宜入境的外国人入境(第9条第1款);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移民管理机关或省长办公室(valilik)禁止其入境(第9条第2款)。禁令以入境限制记录(tahdit)的形式登记在当事人名下,并带有内部的限制代码;代码告诉边境口岸这是哪一类限制,而禁令背后的理由要从卷宗中读出。
有两种情况不一定以禁令结束。签证或居留期限届满、在被有关机关发现之前主动向省长办公室申请离境的外国人,已缴纳行政罚款且逾期未超过内政部规定期限的,可以不被施加入境禁令(第9条第4款);依第56条被要求离境、并在给予的期限内离境的外国人,也可以不被施加(第9条第5款)。
土耳其入境禁令最长多久?
最长五年(第9条第3款)。只有在对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移民管理机关才可以延长,而且最多再延长十年。边境口岸显示为没有期限的禁令,要对照这一上限和卷宗中的理由来读。
中国读者可以对照本国法:在中国,被遣送出境的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十年内不准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2条、第81条)。土耳其的五年是上限,而不是固定期限,延长须以严重威胁为前提。
禁令尚未期满,能否进入土耳其?
可以,只要移民管理机关允许。第9条第6款允许其保留禁令,同时准许在一定期间内入境;在实务中,这一许可以附注签证(meşruhatlı vize)的形式发给:禁令仍然保留在记录上,当事人按签证写明的期间和目的入境。我们为处于入境禁令之下的委托人办理附注签证,他们确实入境了。这是法律本身提供的途径,而不是例外或照顾,对于家庭事务、出庭、出售房产或不能等到禁令期满的业务,往往是正确的答案。
入境禁令怎样解除?
移民管理机关可以解除禁令(第9条第6款)。申请以卷宗为依据:禁令的理由,禁令背后的逾期停留或驱逐出境的情况,已缴纳的罚款,在土耳其的家庭、工作和财产关系,以及限制已不再有其目的的理由。移民管理机关拒绝的,拒绝本身是一项行政行为,可以向行政法院(idare mahkemesi)起诉。
禁令背后有驱逐出境决定怎么办?
那么首先要读的就是驱逐出境决定。依第53条第3款,外国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律师可以在驱逐出境决定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行政法院起诉;在起诉期限内和诉讼期间,除本人同意外不得驱逐,法院在卷宗齐备后15日内作出判决。7日从送达起算,而不是从驱逐之日起算。在我们的实务中,行政法院经常认定对这类当事人的送达不合法(usulsüz tebligat);送达不合法的,期限从未开始计算,两三年前的驱逐出境决定仍然可以起诉。决定性的是送达了什么、送达给谁、使用什么语言、由谁签收,所以在任何人说“已经来不及”之前,我们先读送达记录。起诉程序的细节见土耳其驱逐出境决定的法律救济。
不来土耳其能办理吗?
可以。凭在土耳其领事馆办理、或在您所在国公证并按规定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我们读取禁令背后的记录,向移民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向行政法院起诉,并申请附注签证,您留在原地即可。您需要亲自做的,只有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
把禁令的情况写给本律师事务所
请通过 WhatsApp +90 530 127 59 35 或电子邮件 info@serkalaw.com 写明限制代码(如果知道)、被禁止入境的日期和原因,发给本律师事务所。我们的驱逐出境与入境禁令承办方式见土耳其驱逐出境决定与入境禁令律师。
本页依据2026年9月30日阅读的第6458号法合并文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编写,属于土耳其法律的一般性信息,并非针对具体卷宗的法律意见;代理关系仅在签署委托合同后成立。